渤海大宗商品动力煤
分类: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  发布时间: 2012-05-02 17:24 

渤海大宗商品动力煤
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,渤海大宗商品现货动力煤标准合约

渤海大宗商品---动力煤

  动力煤
  最小交易单位
  10吨
  报价单位
  元(人民币)/吨
  最小变价单位
  1元/吨
  交易时间(北京时间)
  夜市19:00~3:00,早市9:00~11:30,午市13:30~16:00
  交收申报时间(北京时间)
  每交易日的交易时段
  质量标准
  标准品: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,ar:5500 Kcal/kg;全硫分St,ad:不高于1%;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:不低于23%并且不高于35%;全水分Mt:不高于13%;灰熔点ST:不低于1250℃
  替代品:请参见附件说明。
  交收地点
  交易所指定交收港口
  最小交收单位
  1000吨
  订货保证金
  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%
  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
  0.5‰
  交收手续费
  1元/吨
  交收方式
  实物交收
 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
  0‰/日
  商品代码
  BSC
  上市交易所
 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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