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渤海大宗商品动力煤
分类: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
发布时间: 2012-05-02 17:24

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,渤海大宗商品现货动力煤标准合约
渤海大宗商品---动力煤
动力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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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交易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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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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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价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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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(人民币)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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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变价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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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元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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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时间(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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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市19:00~3:00,早市9:00~11:30,午市13:30~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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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收申报时间(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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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交易日的交易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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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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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品: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,ar:5500 Kcal/kg;全硫分St,ad:不高于1%;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:不低于23%并且不高于35%;全水分Mt:不高于13%;灰熔点ST:不低于1250℃
替代品:请参见附件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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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收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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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所指定交收港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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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小交收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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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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订货保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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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交易合同价值的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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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所收取交易手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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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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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收手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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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元/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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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收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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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物交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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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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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‰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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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代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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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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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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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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